不負責的行為,在那種情況下,不但會不斷 地製造出混亂,也會引起眾人的不滿,彼此 之間就難以安寧,秩序也就難以維持了。 我們身為一個修法者,需注重自己個人的形 象與風範,五官表態要謙和,講話不浮誇、 言行須一致、重誠信且守承諾才能使人信服。 所以修法者在被委派或接領一項工作而要 去執行或推展時,在於職責、職權、身分、 流程及所負的責任方面都必須非常的清楚, 才不會出現越權、犯規、怠慢、假公濟私、 呛浪集 31 辑 Page 3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