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合理性(理): 總幹事提出了一些妥協方案,例如建議王先 生讓孩子在晚上 10 點之後安靜下來,同時 在孩子玩耍的區域安裝地板隔音裝置,以減 少噪音對樓下劉女士的影響。總幹事也建議 劉女士在孩子玩耍的時候可以看看電視,或 者選擇一個比較安靜的房間休息。 3. 法律(法): 在這個過程中,總幹事主要是幫助雙方在情 感和合理性的基礎上達成一些口頭協議,雖 然他也簡單提及社區大樓噪音管制的基本 原則,但是並沒有強制要求王先生遵守特定 的住戶管理守則。 嗆浪集第 35 期 130